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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一组在故宫博物院拍摄的裸体照片在网络流传,年轻的女模特全身赤裸,立在洁白的殿阶下摆出种种造型,其中一张照片中,女模特还骑坐在螭首上,引起了巨大争议。针对网友“亵渎文物、伤风败俗”等质疑,摄影师通过个人微博回应称,创作没有影响任何人。(新京报)
参观故宫并拍摄照片,是公民个人的权利。摄影师通过镜头进行相关的艺术创作,也是其权利。摄影师的回应似乎理直气壮,但问题是,即使是公民行使所谓的权利,也应当注意边际。否则的话,任性或不当行使权利,不仅可能损害他人或者公共利益,也可能让自己付出代价。
事实上,作为公共场所,任何游客进入故宫参观,不仅要遵守其相关的参观规则,也要尊重基本的社会公德,更不能从事违法行为。从这样的角度看,摄影师私自在故宫里拍摄人体艺术照,即使是以“艺术”的名义,但在未经申请并得到许可的情形下,如此让女模特赤身裸体地出现在公共场合,特别是让模特坐在文物建筑螭首上拍照(显然是对文物的破坏),不仅违规,也是对公序良俗的破坏,更涉嫌违反相关法律。
因此,我们除了要谴责这样的行为,相关部门也应当追究其相应的法律责任,还应该注意到权利的边际。以时下某些网络评论声音为例,假“言论自由”的幌子,用低俗、恶毒的言语肆意谩骂、侮辱他人,这些人也显然忘记了权利应有的边际。
至于那些所谓“亵渎文物”、“伤风败俗”的指责,在笔者看来,显然也是打偏了靶子。毕竟,故宫的尊严并非是靠女人的衣衫来维护的,而裸露的人体也并非尽是色情。相反,有时候泛道德的说教反而会消弱道德的教化功能。
2015-06-01 07:0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