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温哥华的“京华时报”头版显著位置是一张照片加新闻标题:聋人称福利让他挨饿——人权投诉。新闻刊登在第三版,笔者翻开看了看,大意是说这个生下来便有听力障碍的残疾人申请社会福利,但等了长达五个星期之久,使他吃不上饭,甚至交不起房租,要流落街头。在公益组织的帮助下,他请了人权律师,一纸状子将政府部门有关社会福利机构告上了不列颠哥伦比亚省人权委员会。
短短新闻,让笔者连发感慨——
第一,加拿大社会决非完美,福利制度总有不尽如人意之处。
第二,一个聋人因为等候福利长达五个星期,便上了当地“京华时报”的头版,可见这个事件决非普遍案例(用律师的话来说,这个事件是极其罕见的),否则不会有如此大的新闻效应,甚至上了报纸头版。试想,在北京,别说聋人了,就是坐轮椅的半身不遂的残疾人因为福利发放的问题抱怨,能上报纸头版吗?
第三,聋人可以状告政府机构,有公益组织派出的律师把关,媒体给予着重报道。政府机构、司法体系、新闻媒体,各自为营,互相独立,在维权上,有效地起到了监督、审核、仲裁的作用。而在中国,恐怕这几家都是有很大交集的,你中有我,我中有你,官官相护,因此难以保障社会生活方方面面的公平正义。试想:运动员是你派的,裁判也是你安排的,能有多少公正在里面呢?
一个社会的安定、和谐、富庶,最终还是要看这个社会的游戏规则。交通就是大社会的一个缩影——交通井然有序,必定和交通规则、守法执法有密切关系。莫要总是指责公民的素质,而看不到执政者的素质,更看不到执政者究竟应该谁来选举或委任?游戏规则应该谁来制定?